城关区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经济普查

发布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

  7月16日,城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城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查清全区经济规模、结构与分布,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就、质量与优势,进一步夯实我区统计基础,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城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城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区编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卫计局、区国税局、区工商局、区地税一局、去地税二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国土城关分局等部门,以及25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尽快协调解决在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不拖沓、不推诿、不扯皮,切实提高普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二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三要组建工作队伍。各成员单位要把组织协调能力强、政治思想素质高、岗位敬业精神强、工作业务精的干部选调到本单位普查机构,同时要求报送联络人一名,全力保障普查的顺利进行。四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现代普查,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建立完善电子普查区地图,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五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六要广泛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向管理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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